胎儿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剖宫产

顺产还是剖腹?这都需要医生的专业评估。剖宫产术只是一种阴道自然分娩的替代手术,它对解决难产、保全胎儿和孕妇的生命是有效的。一般剖腹产手术指征分为绝对和相对两种情况。绝对手术指征,就是说必须要剖腹产,顺产生不出来。一般有以下情况需要剖宫产:头盆不称;孕产妇患有严重心、肝、肺、肾等重要脏器疾病,阴道分娩可能会加重原有疾病等等。还有一种则是相对手术指征,这部分孕产妇,仍建议尝试顺产,如果不顺利,再行剖宫产。比如,臀位、羊水过少、胎膜早破等等。如果没有上述绝对手术指征条件,建议产妇试产,鼓励顺产。到了临产的时候,根据产妇情况再判断。所以说是“走一步看一步”,根据情况来调整。比如胎心不好,不及时终止妊娠对胎儿预后不好,就需要改剖宫产。如果产程虽然慢,但还是比较顺利,那就采取一定的助产方式。如果仍然不行,那最后还是得剖宫产。在生产的过程中,有一种情况就是,产妇顺产的时候,宫口全开,这个时候胎儿出现了宫内缺氧,再剖宫产可能又要上麻醉,会有耽搁一点时间。需要尽快结束产程,就可以使用胎吸、产钳等助产手段,这可能是一种“来不及剖宫产”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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