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血压危象的治疗原则有哪些

高血压危象,包含有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两种情况,两者的治疗原则是不同的。对于不伴靶器官损伤的高血压亚急症患者,一般无需应用静脉降压药物,可以用口服的药物来降压,但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,将患者的血压在24到48小时内,缓慢地降到100\160毫米汞柱,使血压逐步达标,切记不能降得过快,以免影响脏器的功能 ,而对于高血压急症的患者,由于病情比较凶险,应当立即送急诊抢救室,或重症监护室来治疗,并持续地进行监测病人的血压,尿量生命体征,以及靶器官的功能状况,比如神经系统症状,体征的变化,以及胸痛的严重程度的监测,同时要应用静脉泵入短效的降压药物,争取在30到60分钟内,将病人的平均动脉压下降25%,然后在两小时到六小时之内,同时加用口服降压药,逐步的减少静脉用药,使血压降低,降至160到100毫米汞柱,如果患者能耐受,且临床的情况相对稳定,我们可以在24到48小时内,逐步将血压降到正常的水平,这类病人往往伴有焦虑情绪,而焦虑紧张会使血压进一步的升高,因此降压的同时,可以酌情使用一些镇静的药物,目前我国临床实践中,应用硝苯地平舌下含化,紧急降压的做法非常普遍,但含服硝苯地平会导致血压迅速的下降,而且其速度和幅度无法控制,很容易诱发急性心脑血管事件 ,因此在临床上已经不主张用此药来临时降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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